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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浦北县人民法院开庭:12月27日广西省浦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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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拆迁补偿协议,房子遭“强拆”,经律师指导上诉后,法院认定拆迁方违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2 09:46:55
【案情简介】
赵先生是贵州省贵阳市某区居民,在该区某街道有一套旧房屋,手续齐全。2015年赵先生举家搬迁到新置房屋内,旧房屋暂时空置。2018年4月,贵阳市某街道办事处实施房屋搬迁项目,赵先生的旧房屋在拆迁范围内。由于拆迁补偿不甚合理,赵先生未与该街道办事处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此前,在2018年3月初,某街道办事处已经跟贵阳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签订了拆除旧房协议书,约定由该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负责房屋拆迁项目的工作。让赵先生始料未及的是,2018年6月,该房屋拆迁公司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且未告知赵先生的情况下,将房屋强制拆除。待赵先生知道这一情况后,拆迁方仅用“拆错了”三个字当借口。

昨天还属于自己的房子,今天就这样被拆除。面对一片废墟,赵先生心意难平。事已至此,赵先生只能选择走法律程序,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起初到本地的几个律所去咨询,结果被纷纷告知代理不了此次案件。正在赵先生一筹莫展之际,有人建议他寻找外地律师,最好是北京经验丰富的大律所。经过一番搜罗和筛选,赵先生最后选择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乐祥立律师作为自己的拆迁律师。


【办案经过】
乐律师介入后,全面分析案情,并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他首先指导委托人向贵阳市公安局某区分局报警,接着又以该分局为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复议过程中,某公安分局认定某拆迁公司的行为属“误拆”,因此作出不予刑事立案决定。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乐律师认为,赵先生的房屋周围并无其他房屋,因此“误拆”不成立。

而后,乐律师又指导赵先生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某街道办事处。


【案件结果】
庭审中,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辩,法院最终支持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乐祥立律师的观点,裁定某拆迁公司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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