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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浦北县人民法院开庭:12月27日广西省浦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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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房屋遭非法强拆,一纸诉状告到人民法院,这场博弈谁是赢家?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8 11:01:11
【案情简介】
金先生来自河南省汝阳县,在城关镇某街道拥有一套合法房屋,且获得该套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018年,因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征收土地,金先生的这套房屋在此次征收范围内。因拆迁补偿不合理,金先生一直未与征收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18年8月,某街道办事处向金先生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限金先生3日内自行对其房屋进行拆除。金先生气愤之余,却也不得不疲于奔波游走。最后能找的人都找了,能说的都说了,却也没有换来任何说法。3日后,金先生的房屋被汝阳县执法局强行拆除。眼看着自己的房子被拆,补偿也一分没拿到。无奈之下,金先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网上经过各种咨询筛选后,金先生最后决定委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任海峰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律师。

【办案经过】
任海峰律师经过全面分析案情后,迅速指导金先生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县执法局及相关部门行为违法。

庭审中,任律师指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而金先生在此次征收中,在并未得到任何征收补偿及补偿安置的情况下,房屋就被强行拆除。这一行为违反法规、规章的规定。

针对任律师的控诉,被告县执法局无任何异议。


【案件结果】
最后法院裁定,汝阳县执法局实施强拆这一行为违法。

【京云律师说】
进行征收拆迁时,必须在取得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同意且补偿充分的基础之上,征收方、拆迁方才可进行征收、拆迁工作。在面对不合理的征收、拆迁补偿时,谈判过程中,被征收人、被拆迁人不可盲目与征收方、拆迁方起正面冲突,必要时,一定要及时让律师介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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