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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宅基地房屋修建纠纷,王兴华主任建议解决方案

更新时间:3 周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千金买户,八百买邻,户可择善,邻可选德。这句话强调了良好邻里关系的重要性,然而今天来到我们栏目的当事人任先生一家,最近却为了邻里之间的关系非常恼火,他们两家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案例回顾

任先生的父亲于2002年去世,老人将自己的这处宅基地留给了任先生的弟弟。转眼间父亲已经过世十多年,在这十几年间任先生和弟弟都没有在老宅居住,随着时间的过往,老房年久失修,兄弟俩在2011年决定将老房翻盖。

建房时,考虑到四周邻居的采光,任先生和弟弟在自家宅基地的北边和东边各留出了一定的距离。随着房子修建完工,任先生准备后院将留出的空地围起来,谁知却遭到了邻居的阻挠。邻居不仅将任先生家的过道彻底的封堵了起来,还利用后院的空间养狗、养鸡。本想着为了邻里关系不跟邻居计较了,谁知今年邻居想要翻建房屋,竟然直接拆了一截儿任先生家的院墙,这让任先生实在是忍无可忍。

随后,经过村委会调解,任先生的弟弟与后院邻居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任先生家不阻拦后院邻居盖房,配合其签字,后院邻居也不得阻碍任先生家,按照宅基地使用面积将院墙圈垒。

想着协议已经签了,再加上雨水大后院有些漏水,任先生就找来了泥瓦匠希望将后院收拾一下,谁知,再次遭到了后院邻居的阻挠。

为了维护邻里关系,任先生与邻居签订了协议,可如今邻居却出尔反尔,这让任先生一家十分气愤,他们有办法解决目前的困扰吗?下一步又该如何继续呢?让我们看看王兴华律师如何帮忙。

律师帮帮忙|邻里不和 宅基地起风波

律师帮忙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王兴华主任表示,村委会虽然有协调的功能,但终究不具有强制力,因此在解决问题的时候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王兴华主任认为,双方发生争议,在村委会调解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愿意妥协和让步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如果依然无法解决,那么任先生手上的宅基地确权证,以及历史留下的勘验结果以及双方签订的协议,都将成为任先生维权最有力的支撑。

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任先生如果要提起诉讼,则可以以“排除妨碍”为由提起诉讼。之所以不能以履行协议为由提起诉讼,王兴华主任表示,双方签订的协议并非买卖关系,而是一种宣誓和对这件事的认可。因此在任先生要修建自家院墙的时候,邻居的阻挠行为,妨碍了任先生一家用益物权的行使,所以要以此为由提起诉讼。

咨询的最后,王兴华律师为任先生总结了两点法律建议:

第一,根据协议和邻居进行友好协商,看是否能和平解决此事;

第二,固定证据,提起诉讼,获得生效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编后语:《左传·昭公三年》有云:“非宅是卜,唯邻是卜”。意思是选择住宅,首先不是看宅院如何,而是要看左右邻居如何,希望任先生能尽快解决和邻居之间的矛盾,早日回归平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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