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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延期交房住建局不作为,李洪朴、傅舒敏律师帮助委托人维权成功

更新时间:2 周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在房地产交易中,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往往会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当面对这类问题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本文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刘某等业主诉某住建局行政不作为案,展示业主们是如何借助专业律师的帮助,成功维护自身权益的故事。

案情简介

2022年6月,刘某与多名业主共同与一家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业主们按约支付了房款,期待着早日入住新家。然而,开发商却未能如约交房,导致涉案项目无法按计划装修。

尽管业主们多次与开发商沟通交房事宜,但始终未能达成解决方案。2023年初,面对开发商的一再拖延,刘某和其他几位业主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委托了北京京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李洪朴律师和傅舒敏律师帮助他们维权。

律师风采

李洪朴律师和傅舒敏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展开了一系列调查工作。通过细致的法律研究与实地走访,两位律师发现了开发商存在的多项违规行为,包括违规对外预售商品房以及超越自身资质范围承揽建设项目等。这些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项目延期,损害了业主们的合法权益。

基于调查结果,京云律师团队于2023年3月8日正式向刘某所在的区住建局提交了《违法查处申请书》,要求住建局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给刘某等业主。EMS物流信息显示,住建局于3月10日收到了申请书。

令人遗憾的是,住建局直到2023年6月28日才向刘某等业主寄出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刘某等人违法查处申请的答复》。经过详细审查,京云律师团队发现住建局的答复存在诸多违法之处,遂代表刘某等业主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胜诉判决

法庭上,住建局辩称:刘某等人的诉讼不满足法定起诉条件,实际上是信访活动,并声称其已经对相关项目进行了详尽审查,确认不存在违规预售,并对其他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住建局坚称其答复程序合法,内容依据充分,已经满足了原告知情权的需求,无需进一步处理。

针对住建局的辩称,京云律师团队提出了有力反驳。首先,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住建局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据刘某等人的申请履行法定职责,而住建局的答复明显超出了这一期限。其次,针对开发商违规预售商品房的问题,刘某等人提供了开发商在获取预售证之前向他们预售商品房并收取首付款的两份收据作为证据。律师团队指出,住建局并未依法对该证据进行核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经过一系列的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京云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原告于2023年3月8日提交的违法查处申请书逾期作出答复的行政行为违法;

判令被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原告刘某等人于2023年3月8日提交的违法查处开发商公司违法预售商品房的问题进行查处,并于查处结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给予原告书面答复。

商品房延期交房住建局不作为,李洪朴、傅舒敏律师帮助委托人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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