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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耕地上建的房屋,就一定是违建吗?
那可真不一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中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就是说,如果您家的耕地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且具有合法的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再建造的房屋就不属于违建了。
提示大家一点,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是非常麻烦的,必须要经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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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在自己家的承包地上盖了间屋子,乡里说得给我拆了,没过几天就派了一些人到我们村里给拆了,他们做的合理吗?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承包地的用途是有规定的,不是说想干啥就干啥,得干符合规定的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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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地闲着好多年没有耕种,已经荒废了,想开个农家乐,可以在自家农耕地里盖房子不?
当然不行了,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咱们国家的基本国策。《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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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行为,会受到法律惩罚吗?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5倍以上10倍以下;破坏黑土地等优质耕地的,从重处罚。
大家千万别想着能糊弄过去,现在天上拍着、地上巡着,还有这么多老百姓看着,只要触犯了法律,破坏了耕地,就别想能顺顺当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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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不想在城里待了,想回来在老家村西头那块麦地上盖一栋房子,但现在不让盖。我寻思着,和村里搞好关系,不让他们举报,偷偷盖起来,他们不知
2020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明确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八不准”要求: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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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山林被征收补偿费归谁所有,这些林木属于村集体的,我们村的村民能够得到补偿费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你们集体经济组织是确定土地补偿费也分到个人,就要看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方案了。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应该是一次性发放给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