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家庭房产 > 房屋买卖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合同中,怎样正确理解定金和违约金

更新时间:4 年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很多人都会选择在城市买房。由此也会产生很多纠纷,在房屋买卖时出现的纠纷主要有购房合同纠纷、不能按期交房纠纷、违约纠纷。本文就购买房屋时的相关问题作相应分析。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违约后,依合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或者法律关于违约金的规定而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可见,违约金的产生包括当事人约定和法定的两种形式,其主要功能是补偿损失方和惩罚违约方。违约金和定金在合同中的支付时间及其实现方式是不一样的。

1、违约金不可能提前支付,只可能记载在合同中,作为违约条款适用。它只是从心理上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不能从实际财产上保证合同得以履行。而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实际给付的,可以从财产上保证定金收取方的债权在其收取的定金范围内得以实现。

2、违约金给付的事由是债务逾期履行和债务不履行。其中,当债务人逾期履行的时候,除了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该继续履行合同。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了支付约定的或法定的违约金外,就其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以请求赔偿。显然,定金的实现只是合同在正式履行前,只存在双倍返还或无权收回的情况。

3、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反约定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

标签: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律师咨询电话:138-1029-1697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138-1029-1697

问题反馈:guojunping@jingyunlawyer.com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9:00-2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

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查看维权常识及案例

备案号:京ICP备15019254号